是否同意公开(否)
办理结果:(A)
提案字[2023]06号
唐山市丰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政协丰南区第七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刘志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过期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从根本上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年初我局结合农村行业工作实际,从2023年2月份开始安排部署2023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 ,围绕确定的重点任务,要求各分局、各科室部门结合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全面部署,建立完善的部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各相关单位在行动中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重加强对市场监管领域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
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传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农村散装食品分装销售情况。结合“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监督管理,严把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关,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加强对“三小”的日常监督,鼓励支持“三小”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在固定场所或指定的区域、时段生产经营。对基础设施落后、设施设备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市场,督促限期整改。指导经营者落实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自查等制度。
截至到6月9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16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72辆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062户,检查食品生产主体(小作坊)14户,检查餐饮服务主体359户,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12户,检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2个,发现问题隐患4个,下发整改意见书1份,取缔查处无证食品经营者2户。下一步我局继续将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的治理,保障农村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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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二三年八月八日
领导签发:薄景东
联系人及电话:王雪飙--8188266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515室)、区政协提案委员会(928室)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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