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丰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 57号建议的答复
王佳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监管力度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我局对我辖区内的所属340家零售药店采取不定期巡查,重点检查零售药店是否明码标价,明码标价是否规范、齐全,指导经营者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做好明码标价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方便消费者对同一类药品在不同零售药店进行价格比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个别药店药品明码标价不规范,我局责令立即整改不规范行为。
二、加大加强检查力度
加大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检查力度,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我局坚持不定期巡查,特别是对那些投诉举报案件频出的单位加大巡查力度,了解原因,从中找出问题,规范其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并很快见到成效。
三、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一)广泛宣传“12315”投诉举报热线,认真受理价格问题投诉举报,耐心细致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依法处理价格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我局接药店投诉举报案件一共33件,办结33件,办结率100%。
(二)根据“12315”投诉举报案件,我局建立投诉举报人联系台账,把投诉举报人的联系方式统一登记造册,截至目前共有22个投诉举报人联系方式,并听取他们意见和建议,并取得了明显实效。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零售药店价格行为的监管,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统筹运用检查调查、提醒告诫等手段实施综合监管,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查处囤积居奇、串通投标、哄抬
价格、价格欺诈、垄断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牟取暴利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唐山市丰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二三年八月一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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