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季度以来,通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经胥各庄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调查审核,确认王金华等3户家庭为2013年第一批符合城区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王宽,男,46岁,户口登记于城区路南居委会,家庭人口3人,家庭月收入1500元,自有住房建筑面积39.45平方米,不满足人均15平方米需求。
2、吴占广,男,51岁,户口登记于滨河居委会,家庭人口1人,现失业无工作、无住房。
3、王金华,女50岁,离异,户口登记于新兴居委会,家庭人口1人,月收入1000元,无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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