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唐山市丰南区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3-06-28 00:00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1

年度建设计划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

续建廉租住房项目1项。

丰南区廉租住房二号。建设廉租住房144套,建筑面积86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648平方米),于2012年9月开工,2013年11月完工,预计投资2600万元。

2

开工项目情况

3

竣工项目情况

一、棚户区改造:2013年计划竣工湖畔郦舍小区,位于丰南区青年路以东、汇通路以西、文化大街以北,为丰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河北廊坊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共25栋,4000套,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项目于2012年6月竣工。

二、廉租住房:(2013年计划竣工)

丰南区廉租住房二号。共144套,建筑面积86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648平方米),于2012年9月开工,2013年11月完工,预计投资2600万元。

4

住房保障规划

十二五期间,我区将按照区域规划,人口、住房状况和住房需求,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具体时序:

2011年完成建设廉租住房101套,经济适用住房186套,公共租赁住房422套,限价商品房5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住宅4339套。

2012年完成建设廉租住房144套,公共租赁住房310套,林区棚户区改造22套。

2013年至2015年,根据城区内人口、住房状况和住房需求,主要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为主。

5

政策文件

《唐山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唐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唐山市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法》

《唐山市商品住房配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

《唐山市廉租住房动态管理检查制度》

《唐山市廉租住房租赁退出管理暂行办法》

《唐山市保障性住房受理审核工作标准暂行规定》

《唐山市丰南区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受理方案》。

6

保障标准

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3年以上我区城市常住户口;

(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65平方米以下(含无房户);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501元的0.8倍以下(月收入1433元以下)。

廉租住房保障标准:

(一)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每户最低35平方米,最高65平方米。

(二)最低收入家庭享受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为建筑面积7元/米2/月,低收入家庭享受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为建筑面积5元/米2/月。

(三)最低收入家庭享受实物配租保障的,在保障面积标准内全额免除租金,超面积部分租金标准为建筑面积楼房1.00元/米2/月、平房0.80元/米2/月。

低收入家庭享受实物配租保障的,保障面积标准内租金标准为建筑面积楼房1.00元/米2/月、平房0.80元/米2/月,超面积部分租金标准为建筑面积楼房2.00元/米2/月、平房1.80元/米2/月。

7

配租配售房源

星河湾小区1号楼,位于文化大街与唐胥路交口处,配建41套现剩余9套。

廉租住房1号,位于胥新街以南,建设路以东、鎏金花园小区以西、阜民街以北。总建筑面积8705.27平方米,楼房1栋,144套。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