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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瑞通热镀锌有限公司建设年深加工5万吨热镀锌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3-08-27 00:00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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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基本情况
唐山瑞通热镀锌有限公司拟投资930万元建设年深加工5万吨热镀锌件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丰南区王兰庄镇高家围村西侧,205国道北侧,唐山市宝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院内,利用“宝丰”东侧现有空地,新建生产车间1600m2,年加工镀锌件5万吨。
2、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为运营期环境影响:
⑴废气:酸洗过程产生的HCl;镀锌过程产生的锌粉、燃烧煤气产生的废气。
⑵废水:酸洗过程产生的废盐酸液、酸雾吸收塔产生的废液、水洗过程产生的含酸废水;钝化过程产生的废水,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水;煤气发生炉运行过程产生的水封废水及除尘过程产生的废水。
⑶噪声:原料运输、装卸噪声;手持角磨机产生的噪声。
⑷固体废物:主要为酸洗过程产生的废渣;镀锌过程产生的锌渣;整理过程产生的金属屑;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煤气发生炉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及职工生活垃圾。
3、污染物防治措施
⑴废气:①酸洗过程产生的HCl经引风机引入酸雾吸收塔内,与塔内的NaOH结合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HCl有组织排放浓度二级标准限值要求;②镀锌过程产生的锌粉经引风机引入袋式收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可达标排放;③镀锌过程燃烧煤气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等,烟尘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8097-1996)表2中金属熔化炉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中二级标准;SO2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8097-1996)表4有色金属冶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
⑵废水:项目酸洗过程产生的废盐酸液、酸雾吸收塔产生的废液、水洗过程产生的含酸废水,排入项目北侧的废液储存池内,加入碱液中和后,排入项目西侧“宝丰”的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水渠;
钝化过程产生的废水,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水,排入车间北侧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然后排入“宝丰”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沟渠,则污水中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煤气发生炉运行过程产生的水封废水及除尘过程产生的废水,产生量少,用于泼洒煤堆抑扬。
⑶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原料运输、装卸噪声;手持角磨机、风机、水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强为80~90dB(A)。原料运输、装卸噪声主要为龙门吊、天车等产生的噪声,采取加强设备润滑、对工人加强管理等措施,可降低噪声影响;项目生产车间为钢结构,风机置于封闭的生产车间内,建设单位拟采取风机安装时基础加装减震垫,风机置于单独的风机间内,进出口加装消声器;水泵安装时基础加装减震垫,水泵出口安装橡胶挠性接头。
采取以上措施后,再经过车间到厂界的距离衰减,北侧、东侧厂界外1m处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酸洗过程产生的废渣,用耐腐蚀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镀锌过程产生的锌渣,整理过程产生的金属屑,分别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返回生产工序重新镀锌加工;煤气发生炉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存于煤渣棚内,外运填坑铺路;职工生活垃圾,袋装化,集中收集,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选择合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显著;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废气、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做到达标排放;在生产过程中落实了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要求;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很小。只要切实落实设计中规定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评价中提出的建议,各项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在生产中严格管理,避免在异常工况下运行。综上所述,该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索取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联系人:孙经理,联系电话:15032562022。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区域周围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 您对该项目的态度;    (2) 该项目选址是否合适;
    (3) 该项目实施后对您生活的影响;    (4) 在施工过程中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5) 您对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意;并简要说明原因。
7、公众反馈意见的形式
公众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丰南区环境保护局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向建设单位索取公众参与调查表,参与本工程的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名称:唐山瑞通热镀锌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3832836663。
评价单位: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15032562022  电子邮箱: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2013年9月6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唐山瑞通热镀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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