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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丰南港区河口码头区护岸工程海洋环评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4-11-28 00:00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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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丰南港区河口码头区护岸工程海洋环评第一次公示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唐山港丰南港区河口码头区护岸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唐山港丰南港区唐山市丰南区辖境,黑沿子河口(沙河口)至涧河口(陡河口)之间,拟建河口码头区护岸位于丰南港区的东侧,为港区陆域提供掩护,起点紧邻黑沿子河口,与现有海挡相接。本工程建设河口码头区护岸总长2800m,轴线方位N28°4638″~N208°4638″,轴线原泥面标高为+4.0m+1.5m,护岸顶宽8.5m。施工期1年。

2、建设单位:唐山丰南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毕英华           电话:0315-8126568

邮箱: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王宁        电话:022-59812345-6330    

邮箱:

  传真:022-59812389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河北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海洋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监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海洋环境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5、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电话联系,或者发送传真或邮件,征求公众意见包括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6、其它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唐山丰南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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