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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丰南港区2万吨级航道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4-12-17 00:00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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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唐山港丰南港区2万吨级航道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的通知》等国家、河北省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航道工程,航道按照满足2万吨级杂货船、散货船满载单向航行标准设计,航道长度为21.138公里,有效宽度为135.0m,乘潮水位+2.65m,设计底高程-9.60m,疏浚方量为2187.86万方。本工程施工期约24个月,工程总投资约为126186.97万元。为充分利用泥沙资源,航道挖泥拟吹入指定吹填区造陆。

2、建设单位:唐山丰南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毕英华

电话:0315-8126568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邮编300456

联系人:王连湘

传真:022-59812389

电话:022-59812345-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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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河北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5、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的建设特点,本工程的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包括以下几方面:

1)疏浚作业产生的悬浮物对周围水质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2)工程建成后对局部海域水动力条件的影响;

3)施工期船舶污水,船舶垃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4)施工船舶溢油事故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6、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向当地海事局海上交管中心提交一份施工方案计划表,并办理水上施工许可证,提交施工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施工船舶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船舶垃圾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不在海域排放;对工程建设造成的生态损失采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措施。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必须立即启动风险应急及防范措施。

7、评价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8、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9、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10、其它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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