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空气质量保障最高一级应急响应
限行措施的通告
丰政通〔2015〕6号
按照国家和省、市启动空气质量保障最高一级应急响应限行措施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区政府《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丰政通〔2015〕5号,8月25日发布)机动车限行措施基础上,自9月2日中午12时至9月3日中午12时,全区所有道路禁止本地五轴(含)以上货车通行,外地过境货车须在高速公路通行。
特此通告。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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