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2014年度实施第7批次建设用地拟转用征收我区丰南镇2宗土地,面积4.0726公顷。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9号)精神,现将该批次涉及应主动公开的征转地信息予以公告。
附:征地告知书2份
征 地 告 知 书
丰南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农户:
为了唐山市丰南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单位位于(东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路,南至交通局家属院、丰南区胥各庄派出所,北至盛达街)的土地,面积约2.9067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唐山市丰南区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61.7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丰南区分局
2016年7月8日
征 地 告 知 书
丰南镇南赵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唐山市丰南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运河西路,西至道路,南至南赵庄村建设用地,北至正苑大街)的土地,面积约1.1659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唐山市丰南区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61.7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丰南区分局
2016年7月8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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