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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关于省执法专项行动交办问题信息公开(强督[2017]622号)

发布时间:2017-11-22 00:00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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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来源 问题时间 污染源名称 主要问题 企业基本情况 查处情况 截至目前是否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整改完成时限
省执法专项行动 11.13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该企业10月26-27日执行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相关资料不完备。 该企业位于丰南区丰南镇(东经118°5′48″,北纬39°32′24″),有环保手续和排污许可证,法人张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601074048B,原料:铁粉、焦炭、白灰,产品:带钢、卷板,生产工艺:钢铁冶炼,生产设备:450立方米高炉5座、1780立方米高炉2座、80吨转炉3座、120吨转炉2座、1450热轧线2条、620热轧带钢线1条、132平米烧结2座、230平米烧结2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包括高炉出铁场布袋除尘、矿槽布袋除尘、烧结机头静电除尘、烧结机尾布袋除尘、烧结配料布袋除尘、烧结机脱硫、转炉一次除尘、转炉二次三次布袋除尘、转炉倒罐布袋除尘、原料上料中转站布袋除尘,公司自备污水处理厂。 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要求,10月24日零时至27日24时,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烧结机全部停产,该企业于24日零时执行4台烧结机全部停产。由于连续烧结停限产带来该企业烧结矿库存趋零,该企业7座高炉将面临非计划全部停炉。考虑煤气管网安全因素,23日该企业向丰南区人民政府报请2台132平米烧结机恢复生产,经区政府报请市指挥中心同意,24日15时40分,市指挥中心通过微信告知该企业同意2台132平米烧结机恢复生产。 该企业已提供相关资料。  
省执法专项行动 11.13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中:2017年10月20日前完成1#2#50MW发电排放口等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该企业未按时限落时。 2017年9月28日,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处将排污许可证发放该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2017年10月20日前完成1#2#50MW发电排放口等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受企业采购流程限制,在一个月内完成从设备选型到安装联网等系列工作存在困难。经与市环保局审批处接洽,已向市环保局提交了未完成报告。 截至目前,相关设备已采购到位,正在进行安装,计划11月底前完成。 11月底
省执法专项行动 11.13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中:2017年10月20日前完成原料场汽车自动冲洗装置改造,该企业未按时限落时。 2017年9月28日,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处将排污许可证发放该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10月20日前完成原料场汽车自动冲洗装置改造。受企业采购流程限制,在一个月内完成组织设计、现场施工、设备安装等系列工作存在困难。经与市环保局审批处接洽,已向市环保局提交了未完成报告。 目前,该项目正处于施工安装阶段,计划11月底前完成。 11月底
省执法专项行动 11.13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综合原料场进出口处无抑尘措施。 经查,该企业封闭料场内有机械化料条6个,每个料条沿线配套雾化喷淋设施10套,考虑料棚内缓冲仓尚未完工,有临时车辆出入,料棚设置了6个敞开式出入口,并通过洒水抑尘防止粉尘外溢。 该企业已制订计划,待11月底料场技改完成后,将对临时汽运出入口进行封闭。 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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