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23日至7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商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15日区委巡察组向商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商务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9月19日专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组反馈意见,对照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主动“对号入座”,反躬自省、剖析原因、深挖根源,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认真部署、制定措施,狠抓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杜子胜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三是严格督导,狠抓落实。定期督导检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及党组成员的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突出党组的领导核心地位。2017年以来召开局党组会议11次,对重大事项坚持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成员的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召开了“树立工作高标准、干出发展新业绩”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称职”和“优秀”标准,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充分发挥党组成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关于“协调推进全区招商工作效果不明显”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大局意识不强,招商氛围不够浓厚”问题,一是组织招商全体人员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破除等靠要思想。二是将招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有目标、人人有压力,增强招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形成全员抓招商的浓厚氛围。三是组织较大规模的经贸洽谈会,浓厚招商氛围,进一步宣传我区优惠政策,吸引客商投资。10月12日至13日在国丰维景大酒店举办了2017年唐山丰南经贸洽谈会,来自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北京航天万源新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15家知名协会、大型央企、国企、上市公司的162名客商参加,集中签约亿元以上项目50个,计划总投资213.33亿元。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政策把握不到位,落地项目较少”问题,一是按照落地一批、签约一批、推进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抓前期服务、抓项目推进、抓督导落地。二是明确招商重点,创新招商方式,组织大型活动,提高招商实效。三是加大目标责任考核,调动全区招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招商工作完成全年目标。截至10月底,全区入统利用外资1.91亿美元,完成市达任务的100.5%;实现利用省外资金98.35亿元,完成市达任务的110.5%。亿元以上签约落地项目25个,总投资74.64亿元;亿元以下签约落地项目12个,总投资4.33亿元;签约项目26个,计划总投资98.31亿元;在谈项目144个,计划总投资696.26亿元。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3.关于“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三重一大事项缺少民主决策程序”问题,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及时召开班子会或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今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重要事项11次。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四不一末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人事、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建设及单位内部大宗物资采购和集体决策末位表态等“四不一末”制度,单位财务票据报销严格执行经手人、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制度。
4.关于“党内学习、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不够严格”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党内学习、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不够严格”问题,进一步严肃“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上党课等活动,并规范活动记录,完善学习考勤制度,加强党员学习考勤登记,确保党员参会率和覆盖面。
5.关于“超编制增设内设机构”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超编制增设内设机构”问题,将市场监督科承担的业务工作并至市场运行体系建设科。撤销了招商局办公室、对外招商科、对内招商科、招商中心等内设机构。
6.关于“股级干部选拔培养不到位”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股级干部选拔培养不到位”问题,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符合股级干部条件人员的培养选拔力度,尽快选拔培养一批中层干部。
7.关于“天津招商处抽调人员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天津招商处抽调人员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切实加强对天津招商处抽调人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压实责任,对作用发挥不明显人员及时调整。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8.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欠缺”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欠缺”问题,严格按照区委《关于推进乡科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两清单”“两汇报”“两考核”制度的实施办法》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季汇报和季考核工作,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9.关于“未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发现的问题处置不及时”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未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发现的问题处置不及时”问题,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问题早报告、早处置。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0.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区商务局党组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现象”问题,一是切实提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作出详细安排部署。三是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制定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两清单”台账过于简单笼统,落实“一岗双责”措施未能做到细化、量化,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问题,商务局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改完善了“两清单”,制定了详细具体的“两清单”台账和操作性强的防范措施,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缺乏工作留痕”问题,督导班子成员在开展事前廉政教育、事中监督管理、事后评估问责等工作中,切实加强工作留痕,确保履职实效。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教育形式单一”问题,积极创新教育形式,开展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领导班子带头讲党课活动,开通党员微信平台,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11.关于“开展“两个专项”整治工作不扎实、不深入”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开展“两个专项”整治工作不扎实、不深入”问题,积极开展“回头看”,深入自查自纠,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同时加强对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做到工作留痕,档案齐全。
1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部分财务票据报账不及时”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报账时间,规定正常财务报销时间不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3个月,避免超时限报账。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票据入账审核不严格”问题,对财务票据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责成当事人写出详细说明。规范报销手续,明确要求所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齐全。
13.关于“长时间占用商业总公司账户资金”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长时间占用商业总公司账户资金”问题,对此类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对占用商业总公司账户资金问题全面清理整改,目前不存在占用商业总公司账户资金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巩固提高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工作健康、持续、扎实、深入开展。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和落实好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突出党组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党组成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四不一末”制度,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开展。
(三)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定详细具体的“两清单”台账和操作性较强的防范措施,定期组织开展季汇报和季考核工作,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问题早报告早处置,防微杜渐。
(五)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坚持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腐败问题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2月18日)。联系方式:电话8180082(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丰南区商务局办公室(丰南区正苑大街9号);邮政编码:063300;电子邮箱:。
中共唐山市丰南区商务局党组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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