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
2018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指南>》(冀农业财发【2017】79号)的通知精神,并参照《唐山市2018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唐政办字【2018】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证粮食安全为前提,促进畜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技术创新为支撑,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奶牛、肉牛、肉羊养殖场为基础,探索“粮改饲”农业种植模式。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并重,努力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带动周边种植农户增产增收,实现粮食生产和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目标与预期效益
(一)实施目标。通过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草食畜养殖规模不断提高,全区奶牛存栏达到1.89万头,肉牛存栏1万头,肉羊存栏3.78万只,全区每年共需青贮玉米10万吨以上。
(二)预期效益。玉米是养殖业的基本饲料来源,“粮改饲”兼顾粮草比例,可实现种养结构调整,农民增效增收,牧场降本增效,种养双赢。我区计划种植全珠青贮玉米3.2万亩,据测算,种植青贮玉米可为农民增收2560万元。同时,实行全株玉米青贮饲喂,可有效提高奶牛产奶量和肉牛、肉羊日增重,全区仅奶牛业就能增加纯收入3000万元。
三、项目补贴对象及实施内容
(一)项目补贴对象
1、对全区具有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设计存栏规模100头以上的奶牛场、100头以上肉牛场或200只以上羊场,且建有500吨存储能力以上永久性青贮池进行全株玉米青贮的养殖场进行补贴。
2、对建有2000 立方米以上永久性青贮池(配备专业打包设备),单包重量在0.5吨以上,且当年青贮量达5000吨以上的青贮专业合作社(户)进行补贴。
3、以下情况不列入补贴范围:
(1)用去穗玉米秸秆制作的青(黄)贮饲料、微贮饲料;
(2)2017年以前收贮的全株玉米青贮饲料;
(3)自唐山市辖区外购入的全株玉米青贮、全株玉米青贮饲料成品(含裹包青贮饲料);
(4)2018年享受其他青贮补贴资金的。
(二)实施内容。
1、项目申报程序
(1)宣传发动。采取召开会议、媒体公示的方式把省有关文件及本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做到应知尽知。
(2)报名。采取养殖场自主申报的形式,由养殖场向农牧局提出申请,提供全株玉米采购种植协议、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复印件。
(3)审核。农牧局组织相关人员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养殖场、青贮专业合作社(户)初步确定为承担单位,养殖场、青贮专业合作社(户)填报项目承诺书。
(4)公示。由农牧局把项目承担单位名单在丰南政府网公示7天,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项目承担单位。
2、现场勘验核实
由区农牧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青贮池容积进行现场勘验核实,凭第三方现场勘验核实结果,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的青贮规模。项目单位开始青贮时,必须告知农牧部门。在青贮过程中由农牧局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承担单位的青贮进行现场查看,留下影像资料备查。
3、验收及质量抽查
收贮完成后,由项目单位向农牧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农牧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现场验收,确定实际收贮体积。按青贮密度为0.75吨/立方米核算出实际收贮量。对弄虚作假的取消补贴资格,以确保青贮质量。
4、发放补贴资金
我区2018年市达种植青贮玉米任务3.2万亩,计划收贮青贮玉米饲料10.2万吨,中央补贴资金393万元。青贮玉米补贴标准按全区实际青贮总量进行折算,项目承担单位的实际收贮量经丰南政府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区农牧局报请财政部门拨付项目资金。补贴资金如有结余可转入下年度使用。
四、严格资金管理
(一)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严禁超范围使用、挪用和冒领。
(二)实行事前申报、事后补助制度,建立绩效评价机制。青贮饲草料收贮完成后,根据实际收贮量进行补贴,做到款物相符、账款一致。收贮工作完成后由区农牧局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按实际收贮量将补贴款直接拨付企业对公账户。
(三)按照“受益对象明确、贮存地点清晰、收贮数量准确、款物台账详细”的原则,建立实际收贮量和补助资金公示、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资金监管,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工作不力、资金使用管理出现严重违规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
五、进度安排
2018年4月,制定并上报2018年丰南区“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动员种粮大户成方连片种植青贮玉米。
2018年5月,完成养殖大户及青贮专业户全株玉米项目申报工作,对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公示,督导养殖场签订全株青贮玉米收贮合同。
2018年6月,开展项目单位技术培训工作。
2018年7月,测量青贮池数据,做好青贮前的准备。
2018年8月,对早期进行青贮的养殖场开展现场技术指导和监督。
2018年9月,指导养殖户适时收获全株玉米,对项目单位巡回指导与监督,防止青贮过程中弄虚作假。
2018年10月,做好青贮后期压窖密封、防鼠等工作,保证青贮质量。
2018年11月,对青贮收贮量进行实地测量、公示。报送市局试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粮改饲工作自查总结。
2018年12月,按照项目要求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六、项目组织和保障措施
(一)项目组织
1、按照河北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粮改饲”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确定唐山市丰南区2018年“粮改饲”试点项目由区农牧局和区财政局负责申报和管理。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聘请第三方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存栏量、青贮池的容积进行实际测量,青贮完成后再次对青贮饲料的体积进行查验,青贮玉米实际收贮量以第三方的验收报告为准,最后按实际收贮量进行补贴。
(二)保障措施
1、成立机构。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财政局、农牧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唐山市丰南区“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区农牧局,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具体实施以及督导检查等工作。
2、明确分工。区农牧局负责项目宣传发动,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全程技术指导,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组织验收。区财政局依据《河北省县级财政预算管理业务操作规程》拨付专项资金。
附件
唐山市丰南区
2018年“粮改饲”试点项目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王玉林 区政府副区长、区委农工委书记
副组长: 徐敬成 区财政局局长
马德园 区农牧局局长
成 员: 李永周 区农牧局主任科员
王克东 区财政局主任科员
董庆武 区农牧局畜牧科科长
向国栋 区财政局农财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区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永周同志兼任。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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