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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9 16:06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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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2019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及填报2018年内出栏万头以上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附件3),务于9月20日下午下班前反馈我局投资和经济发展科,邮箱:fnfzk@163.com,电话:8189581。

 

 

 

 

             唐山市丰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19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 省 农 业 农 村 厅

关于做好2019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

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部署要求,促进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国家先期安排我省2200万元用于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请你们抓紧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按照国家要求,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户)和种猪场给予一次性补助。项目实施范围、建设内容、补助对象等按照《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实施(详见附件1)。
  • 请每市(含定州、辛集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新建、改扩建养殖场、种猪场务于2019年9月21日前将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农业农村厅,项目审批可于9月30日前完成并上报。
  • 所选项目要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期限以及项目总投资、中央投资、地方投资、自筹资金等情况,要落实项目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明确是否完成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登记备案、是否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要同步在国家重大项目库和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完成推送。
  • 各市要切实负起项目实施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保证申报项目质量,要优先支持生猪调出大县、畜牧大县和积极性高的县。对已安排过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规模场,本次申报不再安排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内容,确保不重复安排、多头安排。所报项目应基本具备2019年年底前开工条件,因前期工作不到位,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建设或调整项目的,将予以通报。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联合上报审批文件及文本(附土地、规划、环评、自筹资金证明等)。

五、项目中央投资补助标准:

1.年出栏1000-9999头的养殖场,每个一次性中央补助投资50万元;2.年出栏10000-19999头的养殖场,每个一次性中央补助投资100万元;3.年出栏20000-29999头的养殖场,每个一次性中央补助投资200万元;4.年出栏30000-39999头的养殖场,每个一次性中央补助投资300万元;5.年出栏40000-49999头的养殖场,每个一次性中央补助投资400万元;6.年出栏50000头的养殖场,每个一次性中央补助投资500万元。

六、2020年国家将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生猪生产,请你们做好项目储备工作,抓紧填报2018年内出栏万头以上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情况统计表。

 

附件:

1、《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方案》

2、XX市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表

3、XX市年出栏万头以上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情况统计表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及电话:齐继风  0311-88600059(传真)

电子邮箱:88600059@163.com

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及电话:庞俊永  0311-86256728

                          郭  河  0311-86256775

电子邮箱:hbxmjcc6807@163.com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9月18日

 


附件1

 

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

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部署要求,中央预算内投资将加大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工作方案如下。

  • 实施目标

通过对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含种猪场)安排建设补助,提高猪场生产能力,提升生物安全防护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生猪生产恢复。

  • 项目内容
  • 实施范围。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和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适当补助。
  • 补助对象和前期工作要求。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年出栏须在1000头至50000头之间;新建的规模化养殖场(种猪场)相关用地、环评等手续齐全,种猪场还需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改扩建的养殖场(种猪场)已在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登记备案。
  • 支持政策。强化猪肉市场供应省负总责的属地管理责任,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资金以相关主体和地方政府投入为主,中央给予建设补助。中央补助资金主要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建设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通过定额补助方式予以支持,采取切块方式下达。各省可结合产业发展基础、建设需求等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数量,设置分档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于禁养区搬迁、异地重建的规模化养殖场优先给予支持。
  • 主要建设内容
  • 生物防控体系建设。通过新建和改扩建的方式,提高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车辆洗消中心、购入、出售和淘汰猪中转点,移动式转猪台,中转料塔,烘干房,人员隔离缓冲区,人员更衣、淋浴消毒间,物资消毒间,物理隔离带(围栏),消毒池等。
  • 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转变养殖方式,采用污水减量、厌氧发酵、好氧发酵等措施处理和利用畜禽粪污,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畜禽粪污收集设施、贮存设施、沼气工程设施、氧化塘、粪便堆肥(沤)设施、运输设施等。
  • 养殖环境控制。以提升猪舍环境舒适度,减少环境变化对猪造成的应激,提高猪群福利和健康水平为目标,主要建设内容为自动化通风系统,包括风机、通风窗、湿帘、卷帘、进排风筒等配套设施设备;自动化温控系统,包括降温、加热、空调换气和空气过滤等配套设施设备;自动化环境监测系统,包括CO2、NH3、H2S浓度传感器、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和监控主机等。
  • 自动化饲喂。以生猪养殖智能化和自动化为目标,实现生猪生产精准作业、精准控制,主要建设内容为自动饮水系统、精准上料系统和料塔、个体身份识别系统、精准管理系统等。
  • 有关要求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防止套取资金,避免与同类建设项目交叉重复。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项目调度和监督制度,对建设进度、质量、效益 及目标实现情况开展过程监控。农业农村部将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等平台,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及通报。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时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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