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和《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的补充规定》,经养殖场自主报名、区农业农村局审核验收,确定恒利养殖场、生立猪场、旺盛养猪场、鸿兴养殖场、华康生态养殖园、建国养猪场、正达畜牧养殖场、立江猪场、宏祥猪场、和平养殖有限公司、西葛东兴养殖场、顺鑫养殖场和康乐猪场共计13家生猪养殖企业(场)为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各项目单位上报的购买清单,经我局审核确认,13家项目单位共购买吸污车12辆113.28万元、沼气设备2套6000立方15.3万元、干湿分离机11台36.98万元、清洗消毒设备64套92.2094万元。上级拨付我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42万元。根据以上内容确定我区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补贴标准如下:
1、干湿分离机和消毒机械补贴价款的65%;
2、软体沼气设备按照20元/立方米补贴;
3、吸污车补贴价款的40.63%,最高不超过5万元。
唐山市丰南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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