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薄长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19-2号
根据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冀02执14047号执行裁定书和(2018)冀02执140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位于丰南区丰南镇丽水馨苑薄长友名下3-1-503号房产和其名下丰南国用(2015)第C-128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到么会丹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权利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布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权证号:201506224 |
薄长友 |
房屋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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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区丰南镇丽水馨苑3-1-5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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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丰南国用(2015)第C-1286号 |
薄长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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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区分局
2019年11月1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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