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8日至5月2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残联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31日,区委巡察组向残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残联领导班子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形成班子成员带头,骨干跟进,全员参与的整改氛围,在整改中强意识,在强意识中抓落实。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6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7个,基本完成5个,持续推进中3个。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政治要求方面不够强”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全部完成)
(1)针对区委巡察组在指出的“残联班子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领导作风、工作机制上与新时代要求仍有差距,在工作作风方面要求不够高,在深入、细致、精准服务残疾人群众方面的标准不高,与全国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差距”问题,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用新理论新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指导残疾人工作实践。
(2)针对区委巡察组在指出的“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不强”问题,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走出去,向全国先进地区学习,开眼界,拓视野,吸取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每年深入一线加强调查研究不少于4次,掌握第一手资料。
(3)针对区委巡察组在指出的“个别领导班子按部就班完成上级任务多,结合残疾人实际创新工作少,工作不够深入,了解残疾人实际需求少”问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工作高标准,勇作为,敢担当,不走过场、不摆样子,结合我区实际,大胆改革创新,切实做好服务残疾人工作。
2、关于“落实中央关于残疾人精准康复托养服务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此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完成进度85%,计划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在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方面,没有能达标的残疾人精准康复托养服务机构,‘阳光家园计划’未能落地实施,不能满足残疾人精准康复方面的需求”问题,发挥部门组织协调作用,加快尖子沽乡王万顺残疾人托养机构和刘小宋星愿孤独症学校机构合法手续办理进度。积极发动支持鼓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兴办残疾人托养康复机构,为我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托养康复服务。
3、关于“班子发挥全面领导作用方面存在不足”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全部完成)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问题,根据我单位工作实际,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规范班子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规范班子会议记录,记录客观、详实、规范,基本能体现会议原貌。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班子集体存在工作标准不高、思想懈怠、创新意识不强”问题,强化教育引导,促使班子成员树立全局观念,激发工作热情,主动作为,切实扛起残疾人事业发展责任。
4、关于“党内学习不够到位”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完成进度的95%,计划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没有按照区委要求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心组学习不够深入,党员对‘两学一做’、学习贯彻党的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活动认识高度不够,学习停留在表面上,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欠缺,政治学习与业务工作联系不紧密,未能用理论学习成果很好地指导服务残疾人的实践,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学习不够深入,学习效果不明显”问题,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对《准则》、《条例》再学习,再领会,加强对“两学一做”、学习贯彻党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的督导检查,确保学习实效,同时制定完善《区残联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发挥中心组示范效应,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季度至少一次。采取个人主动学、专题集中学、调研走访学、实践讨论学相结合的形式,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心里走、实里走,运用科学理论解决思想和工作上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完成进度95%,计划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部分党员干部对学习认识不到位,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系统性不够强,集中学习多,分散学习少,缺乏深学精学、悟深、悟透,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上有欠缺;安排部署多,督导落实、检查交流少;个别党员存在学习笔记不全或没有笔记现象”问题,健全各种会议记录、党员学习笔记,广泛开展学习研讨,撰写心得体会,及时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加强督促检查,每月抽查一次。
2、关于“政策宣传、思想教育不到位”的问题。(此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完成进度85%,计划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在弘扬传统美德、精神文明创建、精准扶贫、扶残助残等主流文化思想宣传比例较低,对贫困残疾人的自强自立方面的宣教不够,部分残疾人虽然有就业的身体条件,但等、靠思想严重,不愿去就业”问题,再印发各类政策单行本和残疾人权益保障常用法律法规简编。广泛利用报纸、网络、条幅等媒介扩大对残疾人的政策宣传,使残疾人能够及时了解扶贫脱贫、就业创业等政策。结合残疾人就业培训,向每一位参与培训的残疾人详细讲解残疾人优惠政策,让更多的参训残疾人能够实现自主就业、创业,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已新增就业和创业残疾人35名。积极培树典型,多方位、多媒介宣传报道,以点带面普及推广。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全部完成)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与业务工作相比,在党建工作上精力投入不足,研究不深入、部署不系统、督导不严格”的问题,增强“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真正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清单制度,把党建工作抓细抓实。创新工作方法,把中心工作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把业务工作的薄弱环节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坚决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一种政治责任,正确认识和对待批评,使批评成为工作的需要,成为一种习惯,能够常态化。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生命力”。建立健全党支部管理制度,促进党支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支部活动形式不够灵活,缺乏吸引力,个别党员等同于普通群众,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责任感、使命感不够强”的问题,重新整合橱窗、公开栏,以“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为抓手,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利用微信群、网站,创新日常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员干部日常学习,实现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关于“对基层残联委员的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完成进度90%,计划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平时考核、跟踪问效不够到位,存在个别乡镇残联委员对残疾人主动服务意识差,工作主动性、责任心不强,纪律松散,在相关调查摸底、残疾人辅助用具发放等工作中不细致、不扎实,甚至出现偏差”的问题,在建立健全基层残联委员管理办法特别是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乡镇专职委员工作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村协委员会议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基层乡镇残联专职委员平时考核制度》,及时组织好平时考核和年中、年底考核工作,明确跟踪问效责任,适时对乡镇村专职委员进行两次集中培训,并根据考核办法对乡镇专职委员进行了综合考核,评出6名先进工作者,对最后2名进行了通报评批和诫勉谈话,并辞退一名。每年根据年终考核结果,选拔优秀基层残协委员参加上级优秀基层残疾人工作者评选,并将组织乡村工作组外出学习考察,增强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推动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扎实、细致服务残疾群众。建立乡镇专职委员和村级残协委员工作群,及时通报上级政策、工作要求,适时开展各种业务培训。组织力量深入到相关调查摸底、残疾人辅助用具发放等惠及残疾人政策落实的重大工作中,以基层为镜,拜群众为师,从走访中查找短板,从调研中检视问题,把群众利益落到深处、实处。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机关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全部完成)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在日常管理上,存在迟到、早退、上班精神状态不佳及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在财务管理上,存在记账凭证顺序颠倒、原始凭证附件不完整、签字不规范、个别票据无主管领导签字、无经手人签字问题”的问题,由办公室牵头开展“三查”,即查迟到、查早退、查上班精神状态,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明确考勤管理责任,由办公室负责落实考勤制度,做好机关人员考勤情况记录,经领导签字后存档。严肃工作纪律,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严守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不得玩手机、打游戏、看视频,不得中途离岗、串岗,同时,工作日外出实行报告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对凭证装订颠倒的重新进行装订,对签字不规范或个别签字不全的进行整理和补签。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财会人员召开专门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上存在的不足,进一步严肃财务纪律。
2、关于“服务基层残疾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完成进度90%,计划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深入残疾人群众不够,缺乏一抓到底、务求实效的韧劲,工作上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现象”的问题,加强对调查员的业务培训。在市培训区乡人员的基础上,加大村级调查员培训的力度,对所有调查员全部进行培训,并改进调查方式,用手机app形式直接录入,增强他们对调查数据重要性的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在上级要求入户率达到90%的基础上提高入户调查率的百分比,为党委、政府的正确决策提供更为具体可靠的数据。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工作作风漂浮”的问题,加强督导检查。今年,残联制定出台相关的督导检查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加强对基层调查工作的督导,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项。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了解残疾人需求不到位”的问题,规范残疾人辅具采购工作。改进工作方法,区别轻重缓急,事先对全区残疾人进行需求调查摸底,由残疾人本人或家属、乡村专职委员、乡镇主管领导分别签字,根据各乡镇需求合理采购康复辅具并进行跟踪服务。同时,对于辅具剩余的乡镇,将辅具返回区残联,统一调配使用。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发放残疾人辅助用具程序不规范,对残疾人的档案管理不细致,对残疾人的相关资料掌握不全,不能与残疾人进行有效对接,不能及时了解残疾人的需求,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严格辅具发放。统一辅具支领表,在辅具发放时必须由残疾人本人领取并签字留存联系电话,收取残疾证复印件并留影像资料,残疾人本人身体条件不允许的,由乡镇专职委员送到残疾人家中并签字留影像资料,不再允许村残协委员或村干部代领。同时,建立抽查机制,定期对辅具发放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职业技能培训缺乏与市场对接,培训内容缺乏创业意识教育及创业项目指导,参训后的学员对口就业率、创业率低”的问题,抓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协调市残联已经认定的志惠培训学校和起跑线培训中心两家培训机构,加强对残疾学员创业意识的培养和创业项目的指导,同时积极开拓就业渠道,加大推介力度为参训学员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3、关于“相关扶残助残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此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完成进度85%,计划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不能有效使用上级专项资金”的问题,已制定出台丰南区残联关于贫困、精神和重度残疾人评残补贴办法,进一步加强与区财政的沟通协商,尽快依相关政策落地见效。积极协调推动,将各项政策补贴足额发放到位。协调市残联和区财政局在2019年底前把2018年和2019年两年上级下拨的补贴专款一并发放到残疾人手中。推动社会托养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加快相关托养机构合法手续的办理。同时,积极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鼓励他们建残疾人托养机构,为我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托养服务。积极作为,将有关惠民政策落到实处。针对“因缺硬件设施,儿童矫治专项费用被收回”问题,区残联已向市残联报告,说明了情况。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2019年未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残疾人证的限时审核发放工作,致使部分残疾人不能及时享受国家关于残疾人优惠政策”的问题,区残联将进一步加强对上级政策的研究,吃透,拿准,同时进一步加强政策的宣传推广工作,与上级和区财政部门沟通,力促此项政策真正惠之于民。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党员干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完成进度95%,计划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谈话不够经常”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班子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制度规定,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分析、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定期约谈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责任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并健全规范相关档案管理。经常性地开展警示教育,丰富教育形式,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引导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触碰红线、不逾越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杜绝滥用职权问题。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有关就业、培训、康复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
2、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到位”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全部完成)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存在个别人员对照检查材料与组织生活会主题不符及从网上抄袭问题,领导干部之间、领导干部与科室负责人之间存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雷同现象”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政治生活的纪律规矩,加强对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各种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督检查。
3、关于“‘四不一末’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全部完成)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研究讨论残疾人培训学校的确定等个别事项时,存在一把手先行表态发言的现象;未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规定,部分票据未经主管财务的副职签字”的问题,7月31日班子会上,强调了严格执行“四不一末”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班子会研究决策大事要事必须按主管领导先行陈述事项,再由其他参会人员发表意见,最后由一把手表态发言的程序进行,相关记录也必须详实、规范、严格。明确财务签票要求,票据先由经手人在票据的反面签字,再由主管领导在票据下方签字,最后由一把手在票据正面上方签字。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全部完成)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认识不高,研究讨论少,机关组织相关活动少,对本部门的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不够严格,主要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有欠缺,处置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文件多数采取圈阅方式,不签署意见。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抓得多,对分管科室日常管理和教育不够严格规范,对如何提升服务残疾人工作水平、杜绝各方面廉政风险研究讨论少,缺乏责任担当和创新意识”的问题,为降低廉政风险,研究重大事项、重要开支等在继续实行会议决策的基础上,实行传阅会签制度,发文签由班子成员及各业务负责人会签后,交一把手签发,办公室进行存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11月12日至2020年1月12日)。联系方式:电话8122824(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丰南区计生服务站大门口信箱;邮政编码:063300;电子邮箱:。
唐山市丰南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1月12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1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