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公告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转征函[2019]44号和冀政转征函[2020]740号批准, 唐胥路以东、路南区王禾庄村界以南、学院路以西、胥新街以北区域内的土地已征为国有。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将以上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予以注销,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直接公告证书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青年路17号,确权登记科,电话:5096856。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区分局
2020年3月6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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