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编号:2020-1号
根据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02执22262号执行裁定书和(2019)冀02执2226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史文豪名下坐落于丰南区荷风苑小区112-2-16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冀(2018)丰南区不动产权第000277号过户到毕海双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 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冀(2018)丰南区不动产权第000277号 |
史文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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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区荷风苑小区112-2-16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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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区分局
2020年4月15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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