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0-8号
冉克滨、赵雪娜因保管不善,将冀(2018)丰南区不动产权第000181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冉克滨、赵雪娜
2020年5月18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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