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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仉车梅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发布时间:2020-05-26 17:31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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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仉车梅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公告

 编号:2020-9号

  根据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冀0930执53号执行裁定书和(2019)冀0930执5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位于丰南区丰南镇滨河里明珠都市花园仉车梅名下2-1-601号的丰南国用(2017)第C-0602号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到左世才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权利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布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丰南国用(2017)第C-0602号

仉车梅

土地使用证

 

丰南区丰南镇滨河里明珠都市花园2-1-601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区分局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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