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0-10号
于秀梅、王瑞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丰南镇滨河里明珠都市花园20110066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秀梅、王瑞山
2020年5月28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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