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晓兵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作废
公告
编号:2020-32号
根据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02执恢75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2020)冀02执恢758号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将位于丰南区丰南镇银城花园北组团403-6-302王晓兵名下不动产权丰南区房权证丰南镇字第201401338号和丰南国用(2014)第683号过户到万鹏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权利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布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产证号:丰南区房权证丰南镇字第201401338号 |
王晓兵 |
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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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区丰南镇银城花园北组团403-6-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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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土地使用证:丰南国用(2014)第683号 |
土地使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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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区分局
2020年8月19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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