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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晓兵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9 09:41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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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晓兵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作废

公告

编号:2020-32号

  根据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02执恢75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2020)冀02执恢758号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将位于丰南区丰南镇银城花园北组团403-6-302王晓兵名下不动产权丰南区房权证丰南镇字第201401338号和丰南国用(2014)第683号过户到万鹏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权利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布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号:丰南区房权证丰南镇字第201401338号

  王晓兵

房产证

 

丰南区丰南镇银城花园北组团403-6-302

 

2

土地使用证:丰南国用(2014)第683号

土地使用证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区分局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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