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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6 18:05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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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防灾救灾能力,确保充足消防救援力量,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1人,全部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岗位一:招聘16人,工作地点在丰南区唐柏路消防站(丰南区小集镇);

岗位二:招聘25人,工作地点在丰南区广惠街消防站(临港开发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唐山市户籍。

(二)男性,年龄一般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0日期间出生),取得B2及以上驾驶证者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身高-110)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含中专、技校、职高)及以上学历,B2及以上驾驶证者年龄放宽到初中学历。

(五)全身不得有反动、黄色、暴力图案和符号纹身,身体显著部位不得有纹身。

(六)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七)符合以上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2、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3、全日制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道德败坏,有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7、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等不适宜参加消防工作情形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分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与体检、公示与聘用五个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丰南区消防救援大队(丰南区正泰街七号)。

3、报名与资格审查提供的证件:

(1)身份证:报考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明:国家承认学历的最高学历毕业证;

(4)退出现役证:退役军人报名的提供相应证件。

资格审查通过后,填写《报名备案表》,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交后不退,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报考人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不得委托或代理,自带碳素笔。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报名时只允许报名人进入,家属及陪同人员一律在外等候,报名人必须佩戴口罩,经测量体温正常并登记,出示绿色“河北健康码”后方可进入报名,报名时要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8月30日。

4、领取准考证

2020年9月3日(星期四)上午8:30—11:00,报考人员到丰南区消防救援大队领取准考证。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包括:3000米跑(≤20分45秒)、单杠引体向上(≥1次/3分钟)、仰卧起坐(≥25次/2 分钟)。任两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报考人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体能测试结束后成绩在丰南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公示。

(三)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能测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不足1.5比例时,按照体能测试合格人数全部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体能测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根据跑步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面试采取机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丰南区消防救援大队公示。

(四)政审与体检

1、政审。根据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参加政审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环节人员。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体检。对政审合格人员组织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丰南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公示。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丰南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面试组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纳入劳务派遣管理,由丰南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区劳务派遣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

对拟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执行“不低于当地同等学历、工龄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标准”。拟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中的个人缴纳部分在工资中予以代扣代缴。并为聘用人员缴纳意外伤亡险。

六、其它事项

(一)如果出现岗位聘用人员数量不足招聘计划时,则在服从调剂人员中进行调剂。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上岗的,予以清退,并依法追回发放的工资和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等各个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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