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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陈福强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丰南区丰南镇恒通里金都花园104-2-602的丰南区房权证丰南镇字第305003221号的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福强
2020年8月27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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