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丰南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1日至2020年1月1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4月2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区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深化思想认识,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周密制定整改方案,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巡察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对搞好整改乃至做好今后民政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提升工作成效的机会。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五个过硬”,切实增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抓好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整改措施,强化领导带头,强化督查检查,以扎实有力的举措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逐条对照反思巡察组向局党组提出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要求全体局领导和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必须以“马上就办”的劲头,一个不漏、一步不松地抓整改、抓落实。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姚宝富任组长,统筹推进全局整改工作实施。
三是压紧压实责任。针对区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局党组逐一进行对照分析,详细制定了《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民政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区民政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表》,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四个方面13个问题38个具体问题,相应地制定了38项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时间进度安排,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改责任。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事项37项,1项基本完成,将于10月底前整改完成。
四是狠抓督查落实。局党组按照即知即改的原则,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局党组书记、局长姚宝富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指导责任科室和下属单位进一步细化整改工作、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定期督查工作进展。注重推动建章立制,深化巡察的治本作用,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有针对性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巡察整改过程中完善制度4项,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区民政局上下齐心协力,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坚持边查边改、举一反三,从严推动问题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唐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
(1)关于“学习教育活动开展还不够扎实”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围绕深化、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全面提高学习的计划性、系统性,紧密结合落实习近平视察唐山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指示要求开展述学宣讲。二是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提升学习效果。既要请进来讲座学,还要走出去现场学,综合运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成果交流、心得展示等多种方式,保证学习效果。组织开展民政大讲堂活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宣讲和民政业务学习紧密结合起来。
(2)关于“民政事业创新发展做得不够。在开拓思路、创新方法解决突出问题方面,还欠缺敢闯敢试的勇气和魄力。2012年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取消了民政部门对违规土葬、乱埋乱葬行为强制执行的规定,针对这一变化,区民政局未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有效解决违法殡葬”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完成进度80%,计划完成时限10月底。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广播、条幅、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政策法规,树立节能安葬的理念。二是压实责任,推动落实。压实乡镇责任,推动乡镇将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工作纳入本乡镇工作议事日程,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三是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结合《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2019〕-79号)文件精神,制定我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明确南孙庄乡、西葛镇、岔河镇为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正有序推进,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从源头上治理乱埋乱葬、装棺再葬行为。
(3)关于“在发展健康养老、医养结合问题上还存在等靠思想”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积极与区卫健局对接,实现养老机构与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合作签约率达到100%。
(4)关于“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缺乏突出的特色和亮点”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领会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二是注重学习探索,归纳总结具有本地特点、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按上级部署和要求抓好工作推进;四是细化工作分解,因地制宜指导工作出亮点、树典型。
2.政治建设方面还存在不足。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重温学习中组部《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在改进、强化党组工作方法、领导艺术、能力和水平上下硬功夫,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担当意识,增强大局意识,民政系统上下“一条心” 下好“一盘棋”。切实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更好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要把主要精力投放到研究决定事关政治性、方向性、全局性以及“三重一大”方面的事项上,坚持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2)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深化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中涉及项目规模、资金使用额度等作出具体规定;对需要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各类重大决策事项,会前必须将议题告知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全体班子成员,使班子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征求多方意见,进行充分思考和酝酿,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不搞临时会议。凡集体研究重要事项时,必须充分发扬民主,绝不事先定调子、划框子;班子成员应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决策事项的科学性、可行性、操作性要进行深入分析讨论;对政策性、法律性较强的事项,必要时还要邀请专业人士列席会议,为决策事项提供政策、法律方面的支持,确保决策不偏离政策、违背法律。严格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党组会研究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时,均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表态。当意见不一、出现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但仍由“一把手”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够严谨”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着眼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镇乡(街道)民政办、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等的意见建议。认真征求市局党组对我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集体研究重大问题,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拍板方式(“一把手”拍板或集体表决)、拍板内容必须详尽、如实记录在案,写出会议纪要。
3.民政部门职能作用发挥还有欠缺。
(1)关于“对低保人员的动态管理不到位。从2019年11、12月的农村低保人员情况变动表中,巡察组选取5名取消低保人员作为走访核实对象,经了解,其中有4人低保取消不及时”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根据报告情况分类、定期开展核查,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于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二是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基础上,利用好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核查机制,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经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授权,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金融、保险、工商、税务等部门结合,根据有关规定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需要,由其及时向我们提供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证券、个体工商户、纳税、公积金等方面的信息。三是强化上站制度,进一步加强乡镇专干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每月最后一个周五下午两点,组织乡镇民政所长和业务专干上站,由低保核查中心的业务骨干讲解分析救助政策,解答低保调查、审批过程中的各类问题,达到上下口径一致,政策掌握同步,以便更好的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四是加大抽查覆盖面,由原来的30%提高到50%以上。区民政局低保核查中心将对在册低保对象不定期抽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动态管理力度,提高抽查覆盖面,强化入户调查率,由原来的30%提高到50%。
(2)关于“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不够有力。政策宣传覆盖面还不广,群众知晓率还不高,对政策理解还不透彻,尤其是个别群众还存在一些误解;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跟进并解决乡镇上报社会救助业务变动情况缓慢和救助金发放不能及时到位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督导各乡镇对各村公开栏进行修理完善,从公开内容和版面整齐性上进行重点强调。各乡镇重新制作43个村级民政公开栏。二是各乡镇利用村广播对社会救助政策再次进行普遍宣传。三是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流程,由乡镇发放改为民政局直接社会化发放。四是印制明白纸发放到户。
(3)关于“对区慈善协会疏于监督、指导。目前,慈善协会领导机构尚不健全,慈善救助公开制度未很好落实”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充实了协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便于日常工作开展;二是有效募集慈善基金,高效开展救助,依托平台及时公布慈善制度及救助情况,做到公开、透明。三是健全协会领导机构,按惯例,慈善协会救助由民政局局长任秘书长,开展5000元以下日常救助,5000元以上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负责审批,做到具体工作有人抓。
4.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还有差距。
(1)关于“机构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2019年区民政局机构改革后,部分内设机构的职能协调融合进展还不快,个别人员对新调整的岗位和角色还不适应,尚未摆脱固有观念和惯常思维的影响”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继续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推动机构改革由“物理变化”到发生“化学反应”。严格按照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中设置的四个科室履行职能,进一步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民政工作更加顺畅。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加快工作人员摆脱固有观念和惯常思维的影响,适应新调整的岗位和角色,更好地为民政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2)关于“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标准不高。各村(居)居家养老服务站独立院落少,建设面积达不到要求”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向区政府提交报告,请政府协调新旧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交付到位;二是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建设并运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三是结合乡镇(街道)对现有的独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进行改造提升。
(3)关于“2018年建成的胥各庄街道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试点运营管理不够理想,未能很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利用宣传单、微信等媒体宣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内容,让更多的老人了解居家养老中心;二是结合锦绣天地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老年人座谈会,了解老人需求,建立老年人档案,为老人按需服务。三是通过举办健康讲座、文娱活动等方式搭建居家养老中心与老人平台,让更多的老人到中心参与活动;四是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胥各庄街道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正在有序运营,为有需求的老人提供助餐服务。
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还不强。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还不够细致。对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和思想状况了解不够深入,缺乏系统性、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通过座谈了解到,个别人员存在消极情绪,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加强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长期的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坚持中心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两手抓,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强分析研判,谋实具体举措。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利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契机,组织班子成员间逐一谈心,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员普遍谈心;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关于“对乡镇敬老院的安全监管还不到位。2019年6月,区民政局组织的‘安全管理月’排查活动中发现,乡镇敬老院还存在浴室无防滑设施、食堂食品留样不规范、房间无床头呼叫器、屋顶漏水等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2019年6月份发现问题后,我局结合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活动,督导存在浴室无防滑设施、食堂食品留样不规范敬老院即刻进行整改;房间无床头呼叫器、屋顶漏水问题已于2019年底整改完成。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关于“班子自身建设抓得不严”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保持清廉本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准则,严于律己修身,自觉接受监督。
(2)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坚持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定期听取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关键是要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对有反映、有声音的干部起到疏导、警示作用。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还不健全”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重大业务工作,必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必须围绕民政业务工作具体实际。利用学习典型案例和《纪法之窗》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明确各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行之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
2.执纪监督不到位。
(1)关于“巡察期间,救助站2次安排工作人员遣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均未履行书面请示报批手续,只是向分管领导口头请示,且在这2次遣送期间,救助站无人值守”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救助站在开展护送返乡工作时,出差之前履行好书面请示报批手续,严格落实请销假手续;救助站护送对象多为未成年人、重症病人、精神病人,每次护送任务非常繁重,需要护送人员至少三人以上,救助站通过向政府请示新增派工作人员,让护送工作有序、正常的开展。
(2)关于“缺乏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有效监管。存在业务科室个别工作人员接听电话用语不规范、办理业务时不正确履职等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第一种形态”运用,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健全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对各科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廉政谈话,结合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运用集体谈话、一对一约谈、函询、通报批评等手段,充分发挥谈话提醒的警示预防作用。二是进一步规范机关纪律,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举止得体,树立服务意识,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具有强烈的时间、效率和质量观念,为民政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三是不定期对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在全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要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民政局机关存在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凭证附件不全、大额付现等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及时核对明细账及凭证,将未入账固定资产入账,补充凭证附件,保证凭证真实合理有效;二是举一反三,在今后财务工作中,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现金管理。财会人员加强学习,提高日常工作严谨性。
(4)关于“区殡仪馆存在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以及相关殡葬用品入库、出库无登记台账等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对固定资产提高重视,开展专项清查,对手续不完备、不规范的马上整改健全手续,能补充的加以补充完善。严格履行固定资产审批手续及保障入账及时性;加强殡葬用品管理制度建设,严格管理殡葬用品出入库,建立台账并完善登记手续。
(5)关于“区截瘫疗养院存在固定资产先购后批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由于地震截瘫伤员身体状况特殊,每日都要洗涤床上用品和衣服,为保障他们生活不受影响,在购买洗衣机时采取了先购后批的错误做法。今后,在购置固定资产时严格执行采购规定,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3.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淡薄。民政局有2名原领导班子成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处理,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巡察指出的2起案件处理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有无处理不到位问题;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对巡察指出的2起案件进行案例分析,列入警示教育内容,进一步严明纪律红线,增强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意识。
4.个别党员干部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
(1)关于“个别干部作风还不够严谨扎实。浮在机关多、深入基层少,调研不接地气;抓工作习惯于开开会、发发文、讲讲话,重安排轻检查,重形式轻实效”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标准不降,时刻纠正“四风”,持久发力、善作善成,以作风正党风、以党风赢民心,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展示民政良好形象;二是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注重调研实效,真正了解人民群众在想些什么,做些什么,有什么困难,他们有什么解决问题的好办法;三是安排工作注重督导检查,注重“里子”,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坚决不做华而不实的表面文章。
(2)关于“个别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精神懈怠。2018年、2019年均发生过因工作人员审核把关不严而重复拨付补助款”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乡镇民政办录入《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二是2019年9月河北省民政厅对系统进行了完善,完善后各板块之间可以相互对比,解放了人工比对,提高了工作效率,避免重复发放。
(3)关于“2016年至2019年的救助站救助登记,均存在滞后于救助对象入站时间”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上级要求至少安排三名录入人员才能达到24小时实时录入,已增派人员,达到及时录入。
(4)关于“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主动作为不够,每年仅在社会组织年检时检查1次,缺乏对社会组织日常的管理和监督”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暨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沟通;二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加大对社会组织执法检查。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党组织班子不健全”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机关党支部于2019年11月1日召开党员大会,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一名党支部委员,刘扬同志当选为支部委员会委员。二是区民政局党总支于2019年11月6日召开党员大会,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一名总支部委员会委员,陆文宁同志当选为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三是区殡仪馆党支部与2019年11月4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陆文宁为党支部书记。四是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于2019年11月7日召开党员大会,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两名党支部委员,赵俊艳、杨媛媛同志当选为支部委员会委员。
2.关于“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端正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抓好以落实“三会一课”基本制度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出台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指导基层支部建设整体上水平、提档次。二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导检查,建立完善党建督导制度,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党建专项检查,就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党建日常工作推进情况等进行检查,遇重大任务、重点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防止组织生活开展不经常不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强化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指导,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党务培训。四是建立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与干部使用直接挂钩。五是引导基层党支部按照局党建工作部署,结合本支部特点,精心设置党建活动载体,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党建活动,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3.干部担当作为不够。
(1)关于“在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方面缺乏主动意识。2018年7月区出台《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以来,区民政局没有发挥好牵头单位作用,该项工作进展迟缓”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增强工作主动性,勤请示多汇报,提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学习借鉴,多与市局和先进县区学习交流、取长补短;三是深入基层调研,按照与乡镇机构改革后职能设置,提出加强服务能力的合理化建议,整体推进。
(2)关于“在社会组织党委建设上精力投入不足。2019年3月机关人事调整后,未选举党委成员,社会组织党委机构尚不完善”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业务工作知识,更好地服务党组织,服务群众。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力度。党委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程,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加强研究谋划,统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培训,帮助其掌握党建工作要领。三是加强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党务知识、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服务社会组织发展的能力。四是为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形成责任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每月深入基层党支部进行实地检查指导,查档案、看资料、审阅工作手册,整体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合力,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四)关于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区民政局对2015年区纪委第四巡察监督组反馈问题、2018年省委第一巡视组检查意识形态工作发现问题及2018年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都进行了认真整改,但在压实责任、举一反三、持续推进、跟踪督导方面做得还不够,在完善制度、落实长效机制方面措施还不细,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端正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抓好以落实“三会一课”基本制度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出台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指导基层支部建设整体上水平、提档次。二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导检查,建立完善党建督导制度,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党建专项检查,就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党建日常工作推进情况等进行检查,遇重大任务、重点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防止组织生活开展不经常不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强化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指导,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党务培训。四是建立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与干部使用直接挂钩。五是引导基层党支部按照局党建工作部署,结合本支部特点,精心设置党建活动载体,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党建活动,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2.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完善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财务工作人员职责义务;二是注重培养财务后备力量,鼓励财会人员加强学习考取会计职称证书,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三是创新预算工作方法,提升财务支持能力,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的绩效性。
区委第四巡察组未向我局移交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区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区民政局党组将继续严格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定不移、持续深入抓好整改,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动丰南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和关于民生、民政的重要论述,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以民主集中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把讲政治、守规矩、重纪律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二是驰而不息强化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抓常抓细抓长。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牢固树立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观念,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
三是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着力强化巡察整改结果运用,自觉把整改落实同完成民政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一手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一手抓民政政策落实,在整改中补齐短板、呼应群众需求、促进丰南民政高质量发展,围绕“三个聚焦”,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履行“三基职责”,提升民政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为丰南高质量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0年9月29日至11月29日)。联系方式:电话0315-8100126;邮政编码:063399;电子邮箱:zhywcl2020@163.com。
唐山市丰南区民政局党组
2020年9月29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1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