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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8 09:10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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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近日,我中心接到张纪东换发丰南区钱营矿生活区15-2-301不动产权证书的申请。经查谢洪棣将上述不动产卖给张纪东、谢辉,双方于201341日申请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未变更土地使用权证书,由于谢辉本人也已经去世,经公证处公证,此处房产已归张纪东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上述不动产的土地使用权应同时转让,对此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唐山市丰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如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张纪东换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区分局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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