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纪成双、刘春琳
近日,我中心接到纪成双、刘春林换发丰南区丰南镇河头里汇通花园A-507的不动产权证书的申请。经查王志新、纪玉春将上述不动产卖给纪成双、刘春琳,双方于2010年3月2日申请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未变更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上述不动产的土地使用权应同时转让,对此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唐山市丰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同时王志新名下的丰南镇汇通花园A-507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丰南国用(2009)第C-68号声明作废,逾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纪成双、刘春琳换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区分局
2021年1月8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1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