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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胜

发布时间:2021-01-14 16:40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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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胜,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丰南镇胥新里鎏金花园11-4-201201500664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证号为:丰南国用(2015C-0062号土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2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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