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近日,我中心接到陈涛换发丰南区丰南镇滨河北大街玫瑰园A栋4-401的不动产权证书的申请。经查刘俊梅将上述不动产出售给陈涛,双方于2001年5月9日申请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未进行过土地使用权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上述不动产的土地使用权应同时转让,对此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唐山市丰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如无异议,我中心将为陈涛换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区分局
2021年3月23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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