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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 纪成双,刘春琳

发布时间:2021-03-25 14:35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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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成双、刘春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丰南镇河头里137-1603201304273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证号为:丰南国用(2013C-794号土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分局

20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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