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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曹克谦

发布时间:2021-04-20 11:02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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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克谦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丰南区胥各庄镇新兴里税务局住宅楼6-1-301的01100011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2021420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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