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区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唐山市丰南区河长名单公告制度(试行)》(丰水〔2017〕34号)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区区级河长湖长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区级河长湖长及其负责河湖公示如下:
1、陡河(包括陡河输水总干渠)区级河长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董金海同志担任;
2、沙河(包括钱营湖)区级河(湖)长由区委副书记田文学同志担任;
3、还乡河区级河长由区政府副区长贾宝忠同志担任;
4、津唐运河区级河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孙永才同志担任;
5、黑沿子排干(包括小戟门河)区级河长由区政府副区长兰绍光同志担任;
6、双龙河区级河长由区政府副区长吴帆同志担任;
7、西排干区级河长由区政府副区长付竞楠同志担任;
8、煤河(包括王家河、引煤入运)区级河长由区政府副区长董秀国同志担任。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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