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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全勇、相秀梅

发布时间:2021-06-28 15:52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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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1-33

刘全勇、相秀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丰南区丰南镇双湖锦苑文化大街377号的冀(2018)丰南区不动产权第000375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2021628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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