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编号:2021-35号
因保管不善,兰爱国将位于丰南区胥各庄镇新华里瑞明胡同6号7-1-501的丰南区丰南镇房他字第065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唐山丰南支行
2021年7月6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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