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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李秀,李春英

发布时间:2021-08-17 15:13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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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秀、李春英,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丰南区丰南镇新华里瑞明街7号2-4-302的20090370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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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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