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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0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 补充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08 17:11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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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唐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唐财建[2020]60号)、丰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丰财建[2020]21号),上级下达我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428万元。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丰南区2020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丰农(牧)字[2020]18号励资金主要用于生猪规模养殖场购入种猪和新建、扩建大型规模养猪场,优先保证购入种猪补贴,剩余资金用于新建、扩建大型规模养猪场经养殖场自主报名,有14家规模猪场符合报名条件。畜牧科结合河北中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单位联合验收有6 家养殖场符合项目要求。以上6家养殖场共获得奖补资金389.6万元,2020年我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结余38.4万元。为充分用足用好项目结余资金,提升全区生猪养殖水平,解决猪场生产及粪污处理过程中异味扰民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文件规定的资金用途,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补充实施方案如下:

一、奖补范围及方式

区农业农村局将2020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结余资金38.4万元通过招标方式购买除臭剂,对距离村庄较近,存栏50头以上猪场进行臭味治理。

二、奖补程序及标准

根据猪场存栏量,由基层动物防疫站按比例发放除臭剂,指导猪场科学使用,改善猪场环境,解决猪场异味扰民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202110月31日前,区农业农村局完成除臭剂招投标,中标单位供货到位。

(二)202111月15日前各基层动物防疫站完成除臭剂发放。

四、项目验收

1、区农业农村局按规定组织招投标,中标单位提供相关手续及发票

2、各基层动物防疫站组织发放除臭剂,建立发放台账,报畜牧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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