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加我区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劳务补助专项资金公开性和透明性,接受社会公众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21〕26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1〕80号)和河北省巩固拓展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拟为全区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165人发放2021年劳务补助专项资金每人200元,共计3.3万元。现将我区享受劳务补助专项资金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13日,2021年11月14日起我局将劳务补助专项资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拨付我区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165人银行账户。
附件:唐山市丰南区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劳务补助金人员统计表
唐山市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日
唐山市丰南区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劳务补助资金人员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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