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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俊领,常晓华

发布时间:2021-11-17 15:39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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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1-56

刘俊领,常晓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丰南区丰南镇恒通里金盛花苑208-3-602的20140260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20211117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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