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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区人社局关于拨付2021年度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劳务 补助专项资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7 14:58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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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加我区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劳务补助专项资金公开性和透明性,接受社会公众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21〕26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1〕80号)河北省巩固拓展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全区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165人发放2021年劳务补助专项资金每人200元,共计3.3万元。2021年11月3日至11月13日公示。现公示完毕,并于2021年11月17日由我局将劳务补助专项资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拨付我区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165人银行账户。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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