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1-57号
根据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冀02执5062号执行裁定书,将位于唐山市丰南区丰南镇明珠花园14-1-1302谢秀媛名下房屋产权证号200900615号房产和其名下丰南国用(2009)第c-34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到李雨顺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权利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布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权证号:200900615 | 谢秀媛 | 房屋所有权 |
唐山市丰南区丰南镇明珠花园14-1-1302 | ||
2 | 丰南国用(2009)第c-346号 | 谢秀媛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区分局
2021年11月22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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