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项目:职称评审费
二、收费主体: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设立依据:冀价行费字(2000)第40号
四、征收标准: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下达《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摘选)
第一条:申报高级职称,由每人收费160元调整为每人收费360元;
申报中级职称,由每人收费100元调整为每人收费160元;
申报初级职称,由每人收费40元调整为每人收费100元。
五、征收方式:扫码电子支付
六、征收范围:丰南区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七、征收对象:丰南区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八、监督电话:0315-8101336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1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