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编号:2021-59号
因保管不善,刘国泽将位于丰南区丰南镇丽水馨苑1-4-2202的冀(2017)丰南区不动产证明第000039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河北银行丰南支行
2021年11月26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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