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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刘国泽

发布时间:2021-11-26 09:47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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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编号:2021-59

因保管不善,刘国泽将位于丰南区丰南镇丽水馨苑1-4-2202冀(2017)丰南区不动产证明第000039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河北银行丰南支行

2021年11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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