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陈广太,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丰南区丰南镇水泥厂住宅楼的丰南房字10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证号为:城区国登(97)410号土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区分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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