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梁栋

发布时间:2022-01-05 10:55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2-1

梁栋,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丰南区丰南镇华光里安泰楼3-6-50120090230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202215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分局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