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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李晶

发布时间:2022-02-07 15:19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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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2-6

李晶,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丰南区正苑大街南侧湖岸龙城c区410栋1门102室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冀(2021)丰南区不动产权第000721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20227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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