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我区区领导变动情况,为保证我区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唐山市丰南区河长名单公告制度(试行)》(丰水〔2017〕34号)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区区级河长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区级河长及其负责河湖公示如下:
陡河(包括陡河输水总干渠)区级河长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兰绍光同志担任。
黑沿子排干(包括小戟门河)区级河长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强同志担任。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联系电话:0315-81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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