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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2-05-09 10:18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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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编号:2022-15

孙庆友,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丰南区大新庄新一村的土地证号为:105914号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202259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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