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托育机构备案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30 14:33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托育机构备案信息公示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唐山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6月唐山市丰南区通过备案的托育机构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备案号机构名称所属街道机构地址备案托位托班类型机构负责人
1FN2022060202 丰南区第七幼儿园胥各庄镇丰南区白石家园南门西侧60托大班詹慧玲

已登记托育机构备案时,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

息系统”,在线填写托育机构备案书、备案承诺书,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一)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举办营利性机构的,提供《营业执照》;举办非营利性机构的,提供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二)托育机构场地证明。自有产权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

租赁的提供出租方的不动产登记证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

议,租赁期不少于3年;无偿使用的提供对方的不动产登记证以

及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协议,使用期不少于3年。

(三)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从业资格证明和健康证明等。

(四)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对辖区内托育机构进行卫生评价,并出具“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五)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提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建

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等相关材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提供餐饮服务的托育机构,自行加工膳食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加工膳食的,提供双方委托供餐协议书以及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复印归档留存。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情况,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