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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3 17:02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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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2-26

   根据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冀0218740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毕进秋、赵玉玲名下位于唐山市丰南区新胥路中行楼2-4-302的房产过户到刘泽平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权利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布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丰南国用(2017)第C-0052号

毕进秋

赵玉玲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丰南区新胥路中行楼2-4-302


2

丰南区房权证丰南镇字第200903900号

毕进秋

赵玉玲

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丰南区新胥路中行楼2-4-302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区分局

202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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