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2-26号
根据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冀02执18740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毕进秋、赵玉玲名下位于唐山市丰南区新胥路中行楼2-4-302的房产过户到刘泽平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权利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布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丰南国用(2017)第C-0052号 | 毕进秋 赵玉玲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丰南区新胥路中行楼2-4-302 | ||
2 | 丰南区房权证丰南镇字第200903900号 | 毕进秋 赵玉玲 | 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 丰南区新胥路中行楼2-4-302 |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区分局
2022年7月13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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