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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2-07-18 10:59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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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2-28

刘玉连、玄桂敏,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丰南区丰南镇银城花园3-1-502的丰南区房权证丰南镇字第305003899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证号为:丰南国用(2008)第1567号土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南分局

202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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